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校园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能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4.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完好。平时不准在楼层通道及安全出口处堆积物品。
5.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6.学校建立“消防训练演习”制度。
7.平时校园内严禁鸣放烟花爆竹。
8.校园内禁止学生携带打火器具及其他明火入校;教职工在公共场所(办公室、教师、会议室等)禁止吸烟。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