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为了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保证人才培养质量,需要加强教学监督的力度,促使师生严格遵守教学规范,使教学检查与评价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检查的目的
通过检查及时获取教学反馈信息,了解教学状况,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为教学改革和制定相关教学保障措施提供依据。教学检查还为教师的评优、提职、晋级提供参考依据。
二、教学检查的主要机构和形式
1.主要机构
教学质量评控中心(下称“质评中心”)、教务处负责组织学校的教学检查,各二级学院督导组负责组织本学院的教学检查。
2.检查的形式
教学检查采取二级学院自查和学校重点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单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
三、教学检查的类型及其内容
(一)日常教学检查
1.每日教学巡查。质评中心和教务处组织相关中层领导,安排每日教学巡查,负责巡查全校的教学秩序,各学院安排每日教学巡查负责巡查本学院教学秩序。
2.教学常规检查。主要对日常教学过程中教师工作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进度,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院教学秩序等进行检查。通过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座谈等方法,掌握日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促使常规教学工作处于良好状态。
(二)专项教学检查
对专业研究室工作、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精品课程建设、实践性教学环节、校企合作等进行专项检查。
(三)期初教学检查
学期初对教学准备和教学工作开始的情况作全面检查。
期初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学生报到注册情况、任课教师的配备及教学准备情况、教学软硬件到位情况、实践环节落实情况以及其它教学支持服务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在开课前一天检查学生的报到情况,查明未报到学生情况。
2.各学院在第一周内根据《期初教学情况检查表》要求对本学院期初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填写《期初教学情况检查表》。如发现还存在疏漏,应尽快督促完成。
(四)期中教学检查
1.检查时间:在每学期的第10周前后组织全校期中教学检查,在此之前各学院做好自查工作,做到查漏补缺。
2.检查方式: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3.检查内容:主要对学院管理、教研室管理、教师管理进行检查和调研。
(五)期末教学检查
期末教学检查主要结合期末考试、期末教学结束工作和学期教学资料的汇总情况进行。
四、教学检查方法
1.学院自查
教学检查以学院自查为主,各学院应在期初、期中、期末按照第三点所列的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根据要求填写自查表,写出教学检查总结,并报质评中心汇总。同时,各学院应根据各阶段教学情况,不定期地开展常规教学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2.学校抽查
分管教学副校长应组织质评中心、教学督导组等职能部门在期初、期中、期末开展教学检查工作,平时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专项教学检查。
3.教学情况反馈
各学院和学校各职能部门都要通过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教学情况反馈表、学生网上测评等多种渠道,及时了解教学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有关教师或管理部门,重要事项要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或发文向各学院通报。
五、教学检查工作的管理
教学检查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由质评中心协同校教学督导组负责组织,各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报,各部门应提出整改措施,及时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对教学检查中出现问题的个人和部门,将依据《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进行处理。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