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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秋季教材招标公告

时间:2010-11-18 来源: 作者:

为了保证教材质量,保证教材的及时供应、发放,降低购书成本,我校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对2010年秋季教材进行招标采购,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出版社委托发行资格的企业和省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发行许可证的省内外各教材发行公司、书店。

二、投标时间:

投标时间:2010年5月21日17:00之前

三、招标内容:

2010年学年第二学期我院所需的教材。

四、招标报名的基本要求

1、供应商必须提供正版教材,不得是盗版教材。一旦发现盗版教材,供应商负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同时学校将追究供应商的经济赔偿。

2、2010年6月30日之前要求教材到库。一旦影响教学,中标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停止合作关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3、供应商应免费及时送书上门,并将教材科搬运入库、拆包清点,还负责所送教材中的误差、残损的调换,并承当退货、调换所发生的费用。

五、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规模,应提供具有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发行许可证,应提供不低于100万元注册资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投标人应提供本单位教材经营相应的情况报告(其他学校的供书证明)。

3、中标的教材发行公司、书店应严格按照清单标注的图书进行采购,不得随意更改,并确保所订教材课前到位。由于中标的教材发行公司、书店自身原因造成教材未到位而耽误教学的,需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不履行无条件退书的,不予教材费付款。

5、投标方应以科学求实诚信的态度,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计算设定标底。教材是特殊商品,为避免资质差的教材供应商在招标中进行恶性竞争和盗版教材进入学校,各供应商所投标的报价不得严重偏离目前发行费用的实际水平,更不得低于教材的发行成本。否则,在议标时招标小组有权对严重偏离折扣均价的投标单位进行预先淘汰。

6、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与招标单位任何相关人员有不正当的联系,投标单位之间不得串通投标或恶意竟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学校不向未中标单位解释不中标理由,不提供任何经济补偿。

六、评标原则

专家评审,综合比较,合理低价。

七、公告时间

2010年5月17日至2009年5月21日

八、开标时间

2010年5月21日17:00

九、联系方式

1、联系人:许老师 13559043424

2、联系地址:晋江市西园高教东路泉州轻工学院教务处

3、联系电话:0595-36207776


通讯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博览大道(362200) 

电话:0595-36207778 传真0595-36207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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